近日,beat365体育ios版下载_mobile 365365051_mobile 365365051检察院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洗钱罪对黄某某、林某甲等4人向法院提起公诉。
案件回顾:被告人黄某某、林某甲、林某乙、刘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故意逃避海关监管,分工协作从越南走私方斑东风螺(俗称花螺、香螺)入境并进行销售。2021年1月至4月该团伙走私方斑东风螺共计195余吨,经计核,偷逃应缴税款262万余元。该团伙为掩饰、隐瞒走私犯罪所得的来源和性质,利用银行账户对销售所得赃款进行洗白,经核算共计1721万余元。
检察官说法
走私获利一时爽,东窗事发泪两行;
君子爱财取有道,莫存侥幸租借卡;
洗钱犯罪并不远,莫为私利铤走险;
判刑罚款人财空,监仓“银镯”悔莫及。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 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式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第一款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偷逃应缴税额较大”;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偷逃应缴税额巨大”;偷逃应缴税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