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首页
        当前位置:首页>>检务指南
        beat365体育ios版下载_mobile 365365051_mobile 365365051人民检察院案件监督管理办公室接待律师、群众等人员暂行规定
        时间:2014-11-05  作者:  新闻来源:beat365体育ios版下载_mobile 365365051_mobile 365365051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第一条 为提升服务律师、当事人及家属的水平,优化接待环境,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人权,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和检察机关执法办案行为,深化检务公开、提升公信力,根据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检察机关执法基本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结合beat365体育ios版下载_mobile 365365051_mobile 365365051人民检察院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案管办坚持司法为民,服务群众,践行群众路线,切实改进作风。坚持换位思考,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文明、热情、公平接待来访的律师、当事人及相关人员,严谨、高效办理相关业务,耐心解答相关问题。所需材料必须一次性告知,坚决避免来访群众多走冤枉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听取群众意见,改进工作方法,杜绝“冷硬横推”。

         

        第三条 案管办安排专门的工作区域供律师阅卷,并为来访人员提供必要的饮水、桌椅、电脑、打印、复印、便民服务卡等便民服务设施,便于律师查阅、摘抄和复制案卷材料及办理其他业务,开通并公布查询电话,方便预约、来访。

         

        第四条 案管办承诺“三及时”制度,即律师到来后,及时对律师材料进行审查、登记;及时与案件承办人联系,确定阅卷时间;确定阅卷时间后,及时回复律师,不得拒绝或拖延律师等人阅卷及办理其他业务。

         

        第五条 为保证律师等人及时阅卷,申请阅卷的律师可通过来电预约或直接来院的方式,查询案件、了解案件进展情况或预约办理相关事宜。

        电话预约阅卷的,案件监督管理办公室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将预约情况向律师反馈,安排阅卷最迟不得超过三个工作日。律师应在我院安排的预约时间内阅卷,如因个人原因无法在预约时间内阅卷的需再次预约或安排。

         

        第六条 案管办坚持改革创新,加快推进电子化阅卷工作。为律师提供照相、电子复制案卷等服务,根据需要将实体卷宗照相复制或扫描成电子卷宗,方便律师在电脑上进行查阅、复制案件材料,实现律师随到随阅,解决律师阅卷难、复制难的问题。推行网上律师预约、注册律师身份认证、律师执业情况信息共享,进一步简化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翻拍、扫描等电子复制免费。

        纸质复印等收费项目必须经物价收费部门许可,并公开项目、价格,开具盖有本院财务专用公章的收据。

        法律援助案件复制费,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国家优抚对象凭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的证明,经申请,我院将予以减收或免收复印费。

         

        第七条 律师申请阅卷的,统一由案件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安排接待,卷宗材料由办案部门负责提供,案管办负责联系、协调和督促。

         

        第八条 律师及相关人员,办理相关业务时,需出示相关证件。律师需出示律师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律师事务所函、当事人或犯罪嫌疑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亲属代为委托的,需出示亲属签名的委托书并列明与犯罪嫌疑人的亲属关系)。

        其他相关人员办理相关业务的,需出示身份证、委托书、与当事人关系证明;涉及单位的,需出示该单位的证明文件。非律师身份人员需经办案部门许可方能阅卷。

         

        第九条 律师可对案卷材料进行查阅、摘抄、复制、拍照,但不得将卷宗材料带离阅卷区域,不得对案件卷宗进行拆分、毁损、涂改。

         

        第十条 案管办承诺免费、主动提供三个“通知”服务,即“案件移送检察院时的进口通知、向法院提起公诉的出口通知”服务、“预约接案通知”服务,且在收到案件移送时优先通知律师。

         

        第十一条 律师申请人民检察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会见、申请听取意见、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应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由案件监督管理办公室统一接收,即时移交给办案部门。

         

        第十二条 律师有权查阅案件办理流程、诉讼环节,案管办人员应当配合,并在当天答复案件办理流程情况。

         

        第十三条 律师有权了解涉案财物的处理情况,案管办应当协调相关部门,并在当天将涉案财物的处理情况反馈给申请人。具体办理程序参照阅卷程序办理。

         

        第十四条 律师等人员严守党和国家及当事人的秘密,严格职业操守,遵守纪律,不得扩散来访来信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

        在检察机关查阅、摘抄、光盘刻录、U盘复制、拍照等方式复制的卷宗材料,只能用于办理案件等工作,并注意妥善保管,避免遗失或网上泄露。

        对违反保密规定和纪律要求,泄露相关信息或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通报司法局、律师协会,根据规定追究违规律师的责任。

         

        第十五条 案管办工作人员未按暂行规定接待、答复的,可向市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由相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 本暂行规定从201441日起施行,施行期暂定两年。本暂行规定由beat365体育ios版下载_mobile 365365051_mobile 365365051人民检察院案件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视频 更多>>
        趣味竞赛学用民法典 多彩检察共促民族团结
        院领导及分工 机构设置 检察职能 案件信息公开 工作报告 举报中心 法律法规数据库
        通知公告 更多>>
        ·广西壮族自治区beat365体育ios版下载_mobile 365365051_mobile 365365051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
        ·广西壮族自治区beat365体育ios版下载_mobile 365365051_mobile 365365051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beat365体育ios版下载_mobile 365365051_mobile 365365051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关于公开选任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的公告
        检察史话 更多>>
        ·程玉阶:红色中国第一位公诉员——红色中国国家公诉处和第一位国家公诉员考
        ·中国检察机关反贪局的来龙去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历史沿革
        警警
        广西网警虚拟岗亭
        地址:广西beat365体育ios版下载_mobile 365365051_mobile 365365051港口区江山大道66号
        邮编:538001 电话:0770-2821148 电子邮箱:fcgjcy@sina.com
        版权所有:广西壮族自治区beat365体育ios版下载_mobile 365365051_mobile 365365051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ICP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广西网警备案编号:45060202000055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广西网警ICP备案
        察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