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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微博刍议
        时间:2014-07-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何文凯* 

          【内容摘要】最高检察院倡导,检察机关要利用微博等现代信息手段促进司法公正。检察微博作为自媒体平台,正在成为检察机关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参与和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便捷有效渠道。善谋微博之道,对检察微博的发展十分必要。

          【关键词】检察微博 社会管理创新

          一、检察微博检察机关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新尝试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八大报告再次强调:“必须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加快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近年来,党和国家领导非常重视包括虚拟社会在内的社会管理创新。2011年2月19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检察人员关于“社会管理及其创新”的专题研讨班发表的讲话中,指出要着重研究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标志着从“十二五”起我国进入了全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时期,为新形势下结合网络民意表达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了重要思路。可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已然成为各级党委政府面临的重大时代课题。随着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数字新媒体的快速发展,我国检察微博迅速发展,各地政府机构纷纷建立官方微博,通过微博的形式进行政治参与,成为政府了解民意、汇聚民智的重要平台,昭示着“网络问政"成为社会管理富有活力的崭新形式。在web2.0时代,微博的出现是一场媒体中的"微革命",也是政治参与方式中的伟大革新。主体的多元化和平民化让检察微博成为了真正的与人民面对面的草根媒体,140个字的字数限制以及便捷、多样化的发送手段让每个个体都能够发表自己的言论,极大地解放了民众的话语权。微博的广泛影响力截至2011年12月底,中国网民规模突破5亿,微博用户数达到2.5亿,较上一年底增长了296.0%,网民使用率为48.7%,微博成为网民重要的信息获取渠道。国内最大的微博网站—新浪微博注册用户已突破3亿大关,日活跃用户比例为9%,用户每日发博量超过1亿条。[①] 

          社会转型期矛盾蓄滞和集中显现,政府社会管理难度加大,形势严峻。检察机关在参与社会管理过程中,也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复杂局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软硬环境中存在许多制约检察权依法全面正确行使的诸多不利因素。人们对正义的表达,对真相的渴求,极易点燃民众对公众事件和社会热点的关注热情,加之微博独具“自我、多元、虚拟、开放、迅捷”等自媒体特性,突破了传统媒体的时空界限和职业界限,赋予每个人自由发表言论的机会,一个极小的事件,通过微博传播无限放大,均可能迅速演变成为声势浩大的社会公众危机。如“云南晋宁县看守所的‘躲猫猫’事件”,“内蒙古阿荣旗县女检察长被曝开百万车事件”、“辽阳检察院女书记员掌掴小学生事件”,“南宁市青秀区检察院大楼拉条幅放鞭炮‘庆祝’检察长离任事件”,等等,都是因为个别地方的检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法办案或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不良作风而引起的网络舆情,这些网络舆情的发酵过程中,微博的巨大传播能量起到了明显的推波助澜的作用,激起的网络舆情漩涡给检察工作带来了复杂态势和巨大影响。众所周知,当今社会复杂和多变的利益格局以及公众自我维权意识的全面觉醒根本颠覆了传统的单向的居高临下的社会管控模式,“在公平正义呼声高涨社会矛盾突显期,一方面微博为地方政法机关观察社情民意,推动司法公开,创新社会管理提供了舞台,另一方面微博对那些抱持有管制思维和统治思维的政法机关带来了严峻的挑战。”[②]检察机关在汹涌的舆论洪流面前,与其被动受制,不如出动出击,在微博世界里建构强有力的发声平台,传播检察机关履行职能的声音,弘扬“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要旨,树立检察机关良好社会形象,增进公众对检察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这既是全面正确履行检察机关宪法和法律定位的崭新路径,也是检察机关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必然要求。

          1、检察微博对促进检务公开作用显着。一般情况下,具有发布即时功能和交互式沟通的功能的微博可以将事件进行“直播”,为微博用户提供“多元参与”的途径,而非传统媒介的单一化形式。由于互动性强,微博提供的是集多种观点、多种立场、多种价值观于一身的多元化视角,更有可能反映事件的真相。此外,人们通过微博可以对检察机关公布的信息进行思考并就此提出自己的意见。因此,微博对公众人群的吸附力大于传统媒介,为广大网民所喜闻乐见。如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在腾讯网上的认证微博,拥有粉丝60余万,适时发布检务信息,效果非常好。被正义网络传媒研究院评为“十大检察院网络影响力微博第一名”[③]

          2、检察微博对涉检网络舆情可以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显着提高舆情应对能力。涉检网络舆情发生具有突然性,并且具有无限次即时快速传播的可能,多数舆情从出现到达到高潮,事先没有征兆,往往是一个热点事件的存在再加上一种情绪化的意见即能形成星火燎原之势,让人措手不及,由于互联网自身的开放性、互动性等特点,再加之社会公众对政治的高关注度以及一些公民对公权力部门长期积累的不信任情绪,导致涉检网络舆情持久发酵,甚至一发不可收拾。在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重大公共事件和突发事件中,微博成为社会舆情表达的重要窗口。从2011年的“7·23温涌线高铁特大事故”到“郭美美炫富事件”,再到2012年的“什邡铜钼矿事件”,这些事例说明微博的普及大大提高了公众的媒体话语权,加快了信息在人际之间的传播速度,微博“交互式、立体化”的传播方式恰恰能够使开博的检察人员迅速介入各种涉检舆情并适时应对,既能未雨绸缪,也可从容跟进,及时应对。笔者在腾讯网开设实名微博“检察官何文凯”,成功化解多起涉及本市或检察机关的舆情事件,受到网友和媒体的好评,[④]被正义网络传媒研究院评为“十大检察官网络影响力微博第一名”。[⑤] 

          3、检察微博应成为检察机关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新路径。随着微博的普及,大众关注的社会热点往往体现于微博平台中的粉丝关注度和点击率上。诸多司法不公以及公务人员贪腐等社会丑恶现象、豪取强夺等非法暴力事件经微博曝光,社会稳定、社会管理水平的真实情况为公众所了解,引发了对政府社会管理制度的诸多担忧和争议,而正是这些担忧和争议促进了社会管理机制的创新,推动了社会管理创新时代的到来。[⑥]作为新媒体技术平台,微博为社会管理格局创新提供了一个便捷高效的解决方案。许多检察机关和检察官敏锐捕捉到这一契机,开设了官方微博,宣传法制和检察职能,通报检察工作情况,为网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接受网上职务犯罪举报,消解网民对司法执法的疑虑,应对涉检舆情,提升检察形象等等。如在腾讯微博中开设官方微博的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等,坐拥近百万巨大“粉丝”群,线上接受问题,线下解决问题,获得网民热捧。笔者实名认证的“检察官何文凯”微博,也拥有粉丝超过16万,平均每条博文阅读率超5000人次,回答网民法律咨询10000余次,颇受网民欢迎和赞誉。[⑦]检察微博的存在和发展,对检察机关整体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具有独特价值,对践行检察机关“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意义重大。

          二、现阶段检察微博存在的问题

          目前,检察微博在雨后春笋般的在蓬勃发展之时,存在以下三个主要问题。

          (一)开设微博的目的不明、内容空洞、博而无物

          开设检察微博的目的在于有效地与网民互动,发布检察工作信息,收集涉检舆情,回应社会对检察机关的关切。笔者注意到,一些检察机关并未清晰准确地定位检察微博,只注重形式,忽视微博本身在内容上的丰富与特色。比如,腾讯网实名认证的检察微博“中牟检察”拥有粉丝10余万,但其博文基本上是日记式地记录没有太多实质内容的工作流水账:[⑧] 

           

          腾讯网实名认证的某地反贪检察官微博“侯列”,发微博数百条,没有任何微博内容与检察工作相关,而基本上都在谈NBA。[⑨] 

           

          腾讯网实名认证的“西山检察”,一天的微博广播中相当一部分都在和网友“打招呼”:[⑩] 

           

          笔者认为,检察微博应当定位准确,任务明晰,通过微博及时发布相关检察资讯、案件进展、法律常识等信息,及时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要作为检务公开的一扇窗口,大量及时地宣传检察工作,将应该公开的检查工作情况以网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发布到微博,接受群众的监督。通过微博对涉及检察机关的网络舆情即时预警、快速反应,同时,对于发布信息和互动中出现的负面问题及时跟进处置。否则,开设检察微博非但不能获得促进检察工作发展的正向效果,相反会影响检察形象。

          (二)忽略了微博的交互性功能,自说自话,鲜与网民交流

          微博影响力除了粉丝数,还应当考量微博博文的阅读量、转播数、评论数等。检察微博的交互性功能的充分发挥,可以增强微博的亲和力、认同度和关注度,更重要的是,可以从与广大网民的适时交流中,在及时提供法律公共服务的同时,获得公众对检察工作的客观评价以及各种涉检资讯和情报。但是有一些检察微博,纯粹在随意码文字,全然不顾微博听众的感受和需求。如腾讯网实名认证的检察微博“宜良检察”,开博之初,仅有的51条微博中全部都是转播正义网的新闻,而这些博文,没有任何转播和评论。[11] 

          腾讯着名微博博主李永红在微博中指出:“微博的特质在于认真的对话与适当的互动。为什么看八股文章、听官样报告人们会打瞌睡?因为那里充斥着官话和说教。微博强调对话,对话须平等说人话,谁都无道德优势,免说教;微博也要互动,互动需要相互真诚,谁都不能自说自话,免自闭”。[12]笔者认为,检察微博贵在互动,在互动中传播法治理念,在互动中接近群众,在互动中了解社情民意,没有了互动,就失去了检察微博的先天优势,成为死板的传声筒,复读机,终将难以在网民当中立足而失去存在的价值。

           

          (三)官方微博和检察官个人私博界分不明,官博用以言私,私博假以官名,前者或被指不严肃,后者或被指公权私用

          检察官方微博指的是检察部门以集体身份所开通的微博。官方微博在最开始的时候就是以集体形式出现的,必须恪守检察机关一体化原则、保密原则、检务公开条例等基本规定,其微博形式与内容须高度体现严肃、审慎和权威,不能随意表明和改变立场,不能发布未经确证和适宜公开的检察信息,也不能将微博管理员的个人喜好带进官方微博中。而检察官个人微博指的是检察官以个人身份所开通的微博。即便如此,由于检察官身份的特殊性,个人行为的一些表达极易被公众理解为检察机关的官方态度,如果表达失当,也极易引起网民对检察机关官方形象的误解与责难。因此只要是以检察冠名的官方微博抑或检察官的个人微博,都应当不忘却微博本身的司法属性,既要严肃认真,一丝不苟,风格一贯,彰显职业特性和严整性,又要形式多样,文风活泼,张弛有度,体现检察文化的包容、深厚与丰富;既要有良好的政治素养,敏捷的思维,纪律性强,健康的心态,还要有一定的责任心和公共精神意识。

          三、检察微博良性发展的实现路径

          1、检察人员应树立运用检察微博推进检察工作的理念

          最高人民检察院胡泽君副检察长强调,检察机关要利用微博等现代信息手段以更加便捷、更加及时的方式,让人民群众更多地了解检察工作,促进司法公正。[13]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王晨表示,检察微博可以"拓展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渠道和手段,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改进政府工作",要推动"党政机关和检察人员积极运用微博"。[14]微博时代,检察人员尤其是领导班子要充分认识对促进检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微博对检察工作带来的新挑战,善于应用好微博来收集信息、扩大民意渠道、解决合理诉求、处理突发事件,积极开设检察院官方微博,鼓励检察人员实名开设检察微博,把检察工作和检察文化延伸到网络当中,巧用他律反推自律,实现多赢局面。

          2、增强检察人员媒介素养,提高检察微博质量

          所谓媒介素养,主要是指对大众传媒的认识以及与大众传媒进行交流、运用等的素养,包括面对传媒各种信息时的选择能力、理解能力、质疑能力、评估能力、创造能力和制造能力以及思辨性反应能力等。检察微博必须在坚持客观性、真实性、时效性和恒久性的同时,也要注意媒介素养的在微博中运用,在发表言论时不能过于随意化,不论是官方性质的微博还是个人性质的微博,都要在微博的形式表达和内容上切合现代网络交流的规律。对于检察人员而言,要在三个方面下功夫:

          (1)言简意赅,习惯于用最少的文字表达最精准的思想。微博只有140个字,要写好微博,当然首先惜字如金,切忌让空话套话占据有限资源,开宗明义,直奔主旨,既要言而有物,又要高度提炼,既要遣词造句的形式美,又要体现博文内容的丰满殷实,这是需要长期磨练和潜心体悟的基础功夫。

          (2)放下架子,习惯于站在别人的立场上与人交流。网络世界,充斥着形形色色的各类群体。检察微博的“官字号”属性最容易吸引两类人,一类是仇官仇富仇警者,上来就质疑、诘问、攻击。另一类是心里又憋屈有诉求者,希望得到理解、支持、帮助。检察微博的管理者必须高度理性平和亲民,言论中须遵守两个基本法则:一是言论中不得损及党、国家和检察机关形象;二是言论中要注重保持检察官自身的个人形象,既不能盛气凌人、居高临下扮演救世主和道德法律制高点上的王者,也不能面对诉求推三阻四五不理而搪塞网友,善于倾听,善于疏导,善于释法说理,以德服人,说真话,实在话,有人情味的话,不做有心无力的承诺,尽量避免与网友发生冲突,杜绝不文明语言,保持司法工作人员的良好风范和形象。

          (3)微博作为公共交往和信息交流平台,其核心价值在于交互性。即微博为人们提供了一个对话场所。在这个场所中,人们可以即时地对一个热点事件进行讨论,具有极强的参与感,充

          分调动了人的活力。为此,检察机关在微博与网民互动过程中,在宣传舆论许可范围内,不必刻意追求内容与语言的包装,在微博中减少书面化、模式化的语言,淡化机关与个人的概念,增加

          倾听意识,把主导权交给网民,让他们畅所欲言,这样有利于舆论引导,同时也能及时获取更加真实的信息。[15] 

          3、如何推行检察微博?如何保持检察人员经营检察微博的积极性、创造性和热情?纵观全国检察微博,从开博数和影响力看,各地发展不平衡,尤其是基层检察院。检察微博应逐步建立针对检察微博的考核机制,根据微博发帖量的多少,回复的是否及时,群众所反映问题的解决情况等因素对微博进行专门考核。省级检察机关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套长期有效的激励机制,在规范检察微博的管理内容制度,畅通诉求渠道,固化微博问政模式方面,建立激励的长效机制。对微博信息发布、互动交流、网友求助等相关版面进行一体化的建设。同时要加强与微博运营商合作,对微博的民意征集情况、回复答疑情况和信息公开情况等内容开展定期评比,将检察微博内容纳入检察机关绩效考核范畴,通过相应的激励机制最大限度的调动检察人员的开博积极性,充分发挥检察微博的问政作用。

          * beat365体育ios版下载_mobile 365365051_mobile 365365051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①] CNNIC.第2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调查统计报告http://www.cnnic.net.cn/dtygg/dtgg/201201/t20120116_23667.html.

          [②] 王琳《政法类微博影响力报告》2.0版,http://hongjian.fyfz.cn/art/1048385.htm

          [③]王琳《政法类微博影响力报告》2.0版,http://hongjian.fyfz.cn/art/1048385.htm

          [④] 梁红“检察官微博帮助受害"网友"获赞誉一片”, http://www.jcrb.com/zhuanti/wb/zfwb/mtbd/201104/t20110412_527628.html

          [⑤]王琳《政法类微博影响力报告》2.0版,http://hongjian.fyfz.cn/art/1048385.htm

          [⑥]杨振刚,鲍胜.新媒体影响社会管理创新机制分析[J].法制与社会,2011(16).

          [⑦] http://t.qq.com/wenkynn 

          [⑧] http://t.qq.com/zm2202428366 

          [⑨] http://t.qq.com/shufenghan1628 

          [⑩] http://t.qq.com/xishanjiancha 

          [11] http://t.qq.com/yiliangjcy 

          [12] http://t.qq.com/qiantangfayulee 

          [13] http://www.news365.com.cn/xwzx/gd/201211/t20121113_778113.html

          [14] *陈彤.政务微博:推动社会服务创新的网络f&[J】.中国3S政千部论坛.20U(2>

          [15]尚保华 孙锴“检察微博:在互动中实现管理创新”,检察日报/2011 年/11 月/8 日/第 003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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