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上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来到上思县那琴乡龙楼村逢楼屯六队,今天要在这里召开一个特殊的公诉庭。
被告人梁某甲与被害人梁某乙均是年近耄耋之年的老人,双方积怨已久,矛盾始终无法化解。两人不仅是邻居关系,还有一定的亲戚关系,仅因口角冲突,两个老人便扭打在一起,造成双方受伤、被害人梁某乙轻伤二级的后果。
经审查认定,被告人梁某甲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上思县人民检察院于2021年4月29日以被告人梁某甲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起诉至上思县人民法院。
考虑双方都是行动不便的老人,且所在地离上思县城较远,为保障司法程序正常进行,上思县检察院与上思县法院协商决定,将公诉庭搬到被告人与被害人的家门口,几张小桌子和几个小凳子便形成了庄严肃穆的巡回法庭。
法庭上,公诉人对案件事实、证据等方面发表了公诉意见,同时还开展了法治教育,告诫被告人、被害人及在场旁听群众,不要为了一点小事大打出手,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一时的冲动只会是两败俱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若是触犯了刑法,最终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上思县检察院一直坚持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在维护人民合法权益及为人民排忧解难的道路上坚定前行,做到“开庭在乡村,普法在乡村”,主动服务乡村振兴,实现指控犯罪与普法教育的有效结合,促进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黎美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