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检、市检察院关于依法推进公开听证工作相关要求,切实促进以 “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司法公正,2020年11月13日,上思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拟不起诉案件举行听证会。
听证会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的程序举行,听证会邀请了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县纪监委代表、县教育局代表、人民监督员等五名同志担任听证员,侦查机关办案人员、被害人、犯罪嫌疑人均到场参加了听证会。
听证会由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宗春主持,案件承办检察官向参加听证人员详细介绍了案件情况,并阐述了拟作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侦查机关办案人员、被害人、犯罪嫌疑人都充分发表了意见。
听证员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后,就听证事项进行了讨论。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证据的基础上,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对犯罪嫌疑人林某某、黄某某作存疑不起诉决定。
本次公开听证会,上思县人民检察院以正义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讲事实、举证据、释法理,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将检察办案、释法说理、警示教育、征询意见有机结合,充分彰显了司法理性,进一步确保不起诉案件办理程序合法性和公正性,保证了检察机关执法办案规范化。今后,上思县检察院将以更加积极开放的姿态接受社会监督,持续提高司法公信力,打造阳光上思检察,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吴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