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办理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的一审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案件的审查,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提请抗诉。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对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负责办理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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