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1日,上思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欧某某、黄某等五人依法批准逮捕。
经查,2021年2月至4月期间,犯罪嫌疑人欧某某、黄某等人为获取非法利益,与境外人员勾结,为他人提供“跑分”业务以赚取“提成”。该犯罪团伙通过收购银行卡、联系需求客户、操作资金转账等方式,为上游犯罪分子洗钱提供帮助。涉案银行卡30余张,总流水高达上亿元人民币。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检方提示:非法网络支付平台利用用户银行账户及二维码收钱,存在用户隐私泄露风险,而参与买卖个人银行账户和单位账户的人员,则将被列为银行卡失信人员,不仅在5年内无法开立银行卡,更面临着不能使用支付宝和微信等网络快捷支付手段的严重后果。广大市民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不要被网络上不切实际的高额利润所诱惑,更不要随意提供自己的身份信息、银行卡账户信息等,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沦为实施犯罪的工具。(黎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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