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精神病人罗某甲患有精神病史,其在与父亲罗某乙共同生活过程中,平时因琐事常被父亲责骂。2020年9月11日18时许,罗某甲在家中被父亲罗某乙责骂后,便找来木棍、铁铲殴打罗某乙致罗某乙死亡。经法定程序鉴定,罗某甲作案时处于发病期,依法不负刑事责任。上思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涉案精神病人罗某甲实施暴力行为至他人死亡,严重危害公民人身权利,其行为具有极大的危险性,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为保障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应当对其予以强制医疗,根据刑事诉讼法特别程序规定向县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申请。
该案将择期作出决定。
地址:上思县思阳镇那板路中段上思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
邮编:535519 电话:0770-8512467 电子邮箱ssxrmjcy@163.com
版权所有:广西壮族自治区上思县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