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思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杨某涉嫌危险驾驶一案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建议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并得到采纳,这是刑事诉讼法修改实施后,该院办理的首例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
在审查起诉期间,承办案件的检察官认为杨某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经讯问,杨某对犯罪事实无异议,自愿接受法律的惩处,符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条件。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承办案件的检察官依法告知了杨某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杨某同意了检察官提出的量刑建议以及适用速裁程序的建议,并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该案自受理至审结仅用了5天时间,极大地提高了办案效率,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该案的成功办理,是该院实际运用新程序办理案件的首次尝试,强化了对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对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提升办案质效具有积极意义。该院将以该案的成功办理为契机,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及效率,充分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将公正司法的理念贯彻到每一个案件中。(方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