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坚持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坚持一切检察履职首先“从政治上看”,把讲政治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二是自觉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大局,以依法能动践行检察初心,沿着“个案办理—类案梳理—社会治理”路径,延伸做实检察环节诉源治理,为东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三是坚持以贯彻落实中央《意见》为统揽,补齐检察工作短板弱项,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优质检察监督实效,助推法治东兴、平安东兴、美丽东兴建设。
四是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更具温度的检察履职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五是坚决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持续加强队伍政治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以高素质队伍助力各项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