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至12月,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努力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深入发展,为我市社会和谐稳定、经济持续发展和试验区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及诉讼监督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案件268件458人,件数、人数同比分别上升36.04%、27.58%;批准和决定逮捕198件332人,件数、人数同比分别上升14.45%、8.85%;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65件105人,件数、人数同比分别上升160%、90.91%,不捕率24.03%,同比上升8.75个百分点。在批捕和决定逮捕的332人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占43.37%;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占43.37%,同比上升41.18%。
共受理审查起诉各类犯罪案件347件663人,件数、人数分别同比上升15.67%、23.93%;起诉295件523人,件数、人数分别同比上升7.66%、9.87%;不起诉14件42人,件数、人数分别同比上升55.56%、200%,不起诉率7.43%,同比上升4.38个百分点。在起诉的523人中,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占21.22%,同比上升2.78%;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占52.39%,同比上升22.87%;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占28.87%,同比上升18.90%。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473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85.38%。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检察机关共提出量刑建议422人,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389人,同比下降1.77%,占提出总数的92.18%。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98.46%。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立案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件、监督撤案1件,监督立案同比下降50%、监督撤案同比上升100%;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5件、已撤案1件,监督立案率100%,监督撤案率100%。
2.纠正漏捕、漏诉。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中,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逮捕11人,同比上升57.14%;纠正公安机关遗漏移送审查起诉罪行及同案犯11人,同比上升57.14%。
3.纠正侦查活动违法。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0件,同比下降16.67%;已纠正10件,纠正率100%。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纠正刑事执行活动违法12件,已纠正12件,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监管活动检察提出纠正1件,已纠正1件,纠正率均达100%。针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向东兴市公安局、司法局发出检察建议共2份,同比下降50%,检察建议采纳2件,监督意见采纳率100%。
(五)妨害国(边)境管理、涉毒涉赌及涉枪类犯罪案件情况。共批准逮捕此类犯罪175人,其中,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境、偷越国境等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144人,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犯罪13人,赌博和开设赌场犯罪18人;提起公诉233人,其中,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境、偷越国境等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151人,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犯罪24人,赌博和开设赌场犯罪57人,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等涉枪类犯罪1人。
(六)涉外、涉网络电信、金融安全类犯罪案件情况。批准和决定逮捕涉外犯罪案件63件125人,提起公诉58件143人;批准和决定逮捕利用网络实施犯罪案件5件7人,提起公诉5件9人;批准和决定逮捕利用电信实施犯罪4件5人,提起公诉4件8人;对妨害信用卡管理犯罪批捕17人,起诉20人;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批捕14人,起诉10人。
二、民事、行政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5件,同比上升25%,提出再审检察建议7件,同比上升600%。
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件,同比下降66.66%。同期审结2件,提出检察建议2件,同比下降60 %,法院同期采纳2件,采纳率为100%。
受理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件,同比下降50%。提出检察建议2件, 同比下降60 % 法院同期采纳2件,采纳率为100%。
三、公益诉讼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受理和立案情况。共受理案件线索53件,同比上升35.89%。立案53件,同比上升76.66%,其中民事类立案17件,同比上升,行政类立案36件,同比上升20%。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39件,占立案总数的73.58%;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6件,占立案总数的11.32%;英烈保护领域案件2件,占立案总数的3.77%;未成年人保护领域案件2件,占立案总数的3.77%;国有财产保护领域案件1件,占1.9%;新领域案件3件,占5.66%。
(二)诉前程序情况。共发布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公告和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41件,同比上升127.77%,其中发布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公告17件,占41.46%,同比上升;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4件,占58.53%,同比上升33.33%。
从诉前程序案件所涉领域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31件,占比最高,为75.60%;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3件,占7.31%。国有财产保护领域案件1件,占2.43%;英烈权益保护领域案件2件,占4.87%;其他领域案件4件(含未成年人保护领域案件1件),占9.75%。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共提起公益诉讼12件,同比上升,占立案数的22.64%,且均为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四)办案效果。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清理北仑河岸、班埃河牡蛎壳、废弃蚝排棍、建筑废弃物等垃圾100余吨;避免国有财产流失42万元;整治窨井盖安全,复位更换破损窨井盖29个;督促监管部门加强对进口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经营。加强对食品个体户监督检查,严把食品质量关,对存在销售过期食品的商户进行检查教育。
四、未成年人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情况。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30人,批准逮捕12人,不批捕16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69人(未成年人犯罪17人),起诉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4人,其中,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10人,同比下降9.09%;决定不起诉1件1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2件4人;移送beat365体育ios版下载_mobile 365365051_mobile 365365051人民检察院1件43人。同期,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2件2人。
(三)特殊制度开展情况。主动开展社会调查55次,其中,委托公安机关开展社会调查2次,委托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社会调查35次;对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监督侦查机关立案、撤案2件;对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14人次;对未成年人开展法治巡讲12次。
五、控告申诉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共接收接待来信来访来电网络54件(其中来信8件),共受理控告、申诉等信访案件25件,受理数同比上升25%,均做到件件有回复;受理并办结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1件11人,同比上升10%;共发放司法救助金人民币36万元,同比上升45%。
检察长接待群众信访5件次、带案下访1次。
六、重点工作办案数据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共受理审查逮捕1件1人,批准逮捕1件1人;受理审查起诉涉黑犯罪2件2人,起诉2件2人。
(二)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情况。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逮捕3人,同比下降50%,提起公诉3人,同比持平。
(三)检察建议工作情况。共发出检察建议41份,其中公益诉讼检察建议24份,占比58.53%;再审检察建议7份,占比17.07 %;民事执行监督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检察建议4份,占比9.75%;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份,其他检察建议2份,各占比4.87%.未成年人检察建议2份,占比4.87%。
七、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
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126件,检察长办理30件,占23.80%;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等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96件,占76.19%。其中,办理审查逮捕类20件,占15.87%;审查起诉类36件,占28.57%;刑事执行检察类8件,占6.34%;民行业务类1件,占0.79%;公益诉讼类48件,占38.09%;控告申诉类5件,占3.96%;其它类案件8件,占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