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东兴市人民检察院积极践行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立足检察职能履职尽责。特别是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该院主动抓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始终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聚力以办好案、护航大民生,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2021年5月14日,依法批准逮捕了涉嫌持有、使用假币罪的犯罪嫌疑人盘某。
经查,犯罪嫌疑人盘某携带了数额较大的假币来到东兴市,佯装成游客使用假币购买水果、蔬菜等小商品,被害人发现收到假币后报案。民警将盘某抓获后,查获了其持有的假币一批。经鉴定,被查获的疑似假币均为伪造币。经检察官审查,犯罪嫌疑人盘某涉嫌持有、使用假币罪,故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盘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