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中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规定,依法打击侵害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为妇女儿童维权提供司法保障。
2.开辟绿色诉讼通道,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实行优先办理的原则。结合案情,积极为权益受侵害的弱势妇女儿童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济,切实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贯彻落实。
3.协助妇联组织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引导妇女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及时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必要时,邀请或协调女性人民监督员或妇联相关人员列席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案件讨论。
4.开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通过以案说法,结合妇联“平安家庭”、“百万妇女学法律”、“创建儿童家园”等活动,普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知识,提高妇女和家庭成员的法律意识,推动和谐稳定模范区建设。
5.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办理工作中,充分考虑未成年人身心特点,防止伤害其身心健康;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无逮捕必要的坚决不捕,符合不起诉条件的坚决不诉;重视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6.定期对涉及妇女儿童的案件和投诉处理情况进行专项统计,总结分析妇女儿童维权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做好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妇女儿童维权岗联系人:杜鹏宇 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热线:07703270221